2015年5月8日 星期五

炒房炒股的理論,你中招了嗎?

假設一個市場,有兩個人在賣燒餅,

有且只有兩個人,姑且稱他們為燒餅甲、燒餅乙。

假設他們的燒餅價格沒有物價局監管。
假設他們每個燒餅賣一元錢就可以保本
(包括他們的勞動力價值)

繼續看下去...

假設他們的燒餅數量一樣多。

經濟模型都這樣,假設需要很多。

再假設他們生意很不好,
一個買燒餅的人都沒有。
這樣他們很無聊地站了半天。

甲說好無聊。
乙說好無聊。
看故事的你們說:好無聊。

這個時候的市場叫做很不活躍 !
為了讓大家不無聊,
甲對乙說:要不我們玩個游戲?
乙贊成。

玩一個互相賣燒餅的遊戲...

於是,故事開始了……
甲花一元錢買乙一個燒餅,
乙也花一元錢買甲一個燒餅,現金交付...

甲再花兩元錢買乙一個燒餅,
乙也花兩元錢買甲一個燒餅,現金交付...

甲再花三元錢買乙一個燒餅,
乙也花三元錢買甲一個燒餅,現金交付....

燒餅價格飛漲,甲乙的「身價」也增加...

於是在整個市場的人看來(包括看故事的你)
燒餅的價格飛漲,不一會兒就漲到了每個燒餅60元。
但只要甲和乙手上的燒餅數一樣,那麼誰都沒有賺錢,
誰也沒有虧錢,但是他們重估以後的資產“增值”了!
甲乙擁有高出過去很多倍的“財富”,
他們身價提高了很多,“市值”增加了很多...

這個時候有路人丙,
一個小時前路過的時候知道燒餅是一元一個,
現在發現是60元一個,他很驚訝!

一個小時以后,路人丙發現燒餅已經是100元一個,
他更驚訝了。

又一個小時以後,路人丙發現燒餅已經是120元一個了,
他毫不猶豫地買了一個,因為他是個投資兼投機家,
他確信燒餅價格還會漲,價格上還有上升空間,
並且有人給出了超過200元的“目標價”
(在股票市場,他叫股民,給出目標價的人叫研究員)。

有一個路人餅發現一直漲價的燒餅,想買來增值

在燒餅甲、燒餅乙“賺錢”的示範效應下,
甚至路人丙賺錢的示範效應下,
接下來的買燒餅的路人越來越多,
參與買賣的人也越來越多,燒餅價格節節攀升,
所有的人都非常高興,
因為很奇怪:所有人都沒有虧錢……

甲乙手上的燒餅越來越少,參與購買的路人

只要將燒餅賣掉就是賺錢!

這個時候,你可以想見,甲和乙誰手上的燒餅少,
即誰的資產少,誰就真正的賺錢了。
參與購買的人,誰手上沒燒餅了,誰就真正賺錢了!
而且賣了的人都很後悔
因為燒餅價格還在飛快地漲……

那誰虧了錢呢?

答案是:誰也沒有虧錢,因為很多出高價購買燒餅的人
手上持有大家公認的優質等值資產--燒餅!
而燒餅顯然比現金好!現金存銀行能有多少一點利息啊?
哪比得上價格飛漲的燒餅啊?
甚至大家一致認為市場燒餅供不應求,
可不可以買燒餅期貨啊?
於是出現了認購權證……

有人問了:買燒餅永遠不會虧錢嗎?

看樣子是的。
但這個世界就那麼奇怪,突然市場上來了一個叫李子的,
李子曰:有虧錢的時候!

那哪一天大家會虧錢呢?

假設一:市場上來了個物價部門,
他認為燒餅的定價應該是每個一元。(監管)

假設二:市場出現了很多做燒餅的,
而且價格就是每個一元。(同樣題材)

假設三:市場出現很多可供玩這種游戲的商品。(發行)

假設四:大家突然發現這不過是個燒餅!(價值發現)

假設五:沒有人再玩互相買賣的游戲了!(真相大白)

如果有一天,任何一個假設出現了,
那麼這一天,有燒餅的人就虧錢了!

那誰賺了錢?就是最少占有資產--燒餅的人!

這個賣燒餅的故事非常簡單,
人人都覺得高價買燒餅的人是傻瓜,
但我們再回首看看我們所在的證券市場的人們吧。
這個市場的有些所謂的資產重估、資產注入
何嘗不是這樣?
在ROE高企,資產有高溢價下的資產注入,
和賣燒餅的原理其實一樣,誰最少地占有資產,
誰就是賺錢的人,誰就是獲得高收益的人!

所以作為一個投資人,
要理性地看待資產重估和資產注入,
忽悠別人不要忽悠自己,尤其不要忽悠自己的錢!
在高ROE下的資產注入,尤其是券商借殼上市、
增發購買大股東的資產、增發類的房地產
等等資產注入,一定要把眼睛擦亮再擦亮,
慎重再慎重!
因為,你很可能成為一個持有高價燒餅的路人!
Adopted from Anyelse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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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主張居住是基本人權
1、 政府通過稅收手段,加大房地產投機炒作的成本,壓縮炒房者「低買高賣」的利潤空間。在德國,擁有自用的住宅不需要繳納不動產稅,只需要繳納宅基地土地稅。但用於出售的房地產首先要繳納評估價值1%1.5%的不動產稅,房屋買賣還要繳納3.5%的交易稅。如果通過買賣獲得盈利,還要繳納15%的差價盈利稅。從200911日起,對投資者的房租收入徵收25%的所得稅。
2、 賺取房價、房租暴利視為犯罪並予以嚴懲。地產商制定的房價超過「合理房價」的20%為「超高房價」,根據德國《經濟犯罪法》就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為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,如果房價不立即降到合理範圍內,出售者將面臨最高5萬歐元的罰款。如果地產商制定的房價超過50%則為「房價暴利」,這已經觸犯《刑法》構成犯罪,出售者將受到更高罰款,甚至最高被判處3年徒刑。

(節自 香港經濟日報 2010/4/28,唐榮)